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的要求,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市级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
目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口岸局)、文广新局(体育局、版权局)等9个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已编制完成,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阳江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共包括各类权责事项2135项,其中市发展改革局175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143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58项,市国土资源局182项,市环境保护局272项,市住房规划建设局443项,市交通运输局469项,市商务局(市口岸局)81项,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版权局)112项。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通过部门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开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并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要切实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公开权责运行流程。市编办要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
市直其他部门的权责清单,市政府将陆续公布。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径向市编办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