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17年5月22日至8月4日,市委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环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环保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中共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明确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以及对应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整改时限,积极有序开展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整改情况
(一)针对“四个意识”不够强,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完成到位。如2017年1月25日,学习贯彻了市委书记陈小山在市委七届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6月2日,传达学习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10月16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11月2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11月23日,学习了中共阳江市委贯彻十九大精神研讨班的会议精神;12月7日,传达学习了广东省委十二届二次会议精神;12月14日,传达贯彻了市委四次全会会议精神;12月21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
(二)针对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议事规则不完善,党组决策事项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会议议事规则。2017年9月30日,我局印发了《阳江市环境保护局会议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机关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区分。尤其是明确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全部由党组决定。2018年1月3日,我局印发了《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局务会工作规则》。为进一步提高局党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2017年10月31日局党组印发了《中共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工作规则》,细化了党组及其成员职责,规范了党组工作规则。自2017年8月份起,我局党组会议有了专门议题安排表和会议纪要。
(三)针对不够重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9月20日,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并认真研究贯彻市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制定印发了《中共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宣传部的意见及时健全和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台账。为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局于2017年10月20日邀请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作主题讲课,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11月2日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我局进一步明确了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压实责任。12月 27日,局党组印发了《中共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评估制度》,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一)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重业务、轻党建”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狠抓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
1.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一方面是局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自巡察整改之日起,局党组会议已集中研究制定了《中共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另一方面是机关党委充分发挥作用,在会议上除了研究发展党员议题,还注重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如2017年9月15日,研究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10月13日,专题研究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并讨论决定下属三个党支部换届选举事宜。
2.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17年7月19日,我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顺利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后,我局明确了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分工职责。为进一步明确党组(党委)班子、党组(党委)书记、其他党组(党委)成员、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责任,11月3日正式印发《中共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形成了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3.局机关党委加强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局机关党委印发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了所属党组织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三会一课”制度工作要求以及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评比考核办法,并对各党支部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考核。各党支部按照“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4.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局属各党支部均已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在会上开展了深刻的自我批评。我局还专门召开了机关党委会议,对各党支部书记开展了集体谈话,严肃批评教育,并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
(二)针对机关党务工作不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规范会议记录。对过去党组、党委、局长办公会、局务会、支部会等记录较为简单的现象进行整改,严格会议记录格式,做到严肃、清晰,突出要点、重点。健全并完善了会议签到,会议记录本做到分类管理。如召开的党组会议、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都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本,且每个会议都有参会人员签名。
(三)针对局党组在选人用人方面,对个别干部的考察不深入、不细致,造成选人用人失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规范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工作。我局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制度,深化人事管理。另外,我局出现的“裸官”问题已整改完毕。
1.进一步加强人事工作纪律管理。2017年10月24日,局党组重新修订并印发了《阳江市环境保护局考勤和请休假管理制度》,对考勤、请假和计划生育等相关内容重新修改,及时补充新政策,增加请假的津贴补贴扣发比例、计划生育假期调整等内容。10月27日,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集中学习研讨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文件内容。
2.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局党组于2017年9月27日印发了《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干部提拔考察档案审核制度》,规范干部考察程序。为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我局于11月23日印发了《阳江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管理制度》。
3.及时对选人用人方面没有执行干部回避制度的问题进行整改。下属单位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根据我局党组要求,免去了有关同志的职务,并调整其工作岗位。同时,我局已将关于没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整改报告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整改情况
(一)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我局于2017年12月23日印发了《中共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此外,对上级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做到及时学习传达,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如2017年7月27日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10月13日,机关党委会议再次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件精神,并深入理解《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文件内容;10月30日,正式印发了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下属单位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印发<关于加强市直部门下属单位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阳办发〔2017〕41号)文件精神,全方位履行局党组对下属单位的日常管理监督职责;11月2日,机关党委会再次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阳江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
2.持之以恒反“四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从严治党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如2017年9月13日,传达学习了广东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第十六期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专题研讨班精神;9月29日,传达中共阳江市委“从严治党暨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研讨班”精神以及我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精神;11月2日,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主要精神,并重新研究学习了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制度;12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精神、李希同志在《通知》上的批示精神,并研究了我局作风建设有关情况及贯彻意见;12月25日,我局重新修订并印发了《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八小时以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形势变化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该制度内容。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监督管理。一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行为。按规定填制取得凭证,严格审核报销。对行政经费和专项经费分开核算,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没有挤占挪用、抵充行政事业经费的行为。二是增强财务法规意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017年10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下属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日常财务监管工作。根据11月2日局党组会议精神,制定了《阳江市环境保护局自主采购服务及自行发包工程制度》《阳江市环境保护局自主采购服务及自行发包工程制度实施办法》。根据局党组会议精神,现我局正委托第三方对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内部审计,规范财务收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二)针对一些下属单位权力过于集中,廉洁风险很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解决权力过于集中问题,对权力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与配置。2017年9月13日,我局召开了党组会议传达贯彻市委集中约谈会精神及对我局的反馈意见,会议的决定明确该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并要求落实环境监察查、处分离;11月2日,我局党组决定参照省环境保护厅工作模式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坚持查处分离,按国务院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根据局的部署,将行政处罚工作移交局法规科负责。同时,与之工作密切联系的“环保黑名单”管理等工作,也随之移交至局法规科。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具体情况。自2017年1月起,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用广东省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情况包括: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环境监察人员总结每季度“双随机”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局一线执法人员对于“双随机”工作的反馈和我市实际,提出严格按照《阳江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对污染源日常监管对象按照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进行合理划分,继续健全完善阳江市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库,科学合理制定并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充分调配使用环境执法监察力量,规范现场检查内容,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日常环境监管的效能,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二是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17年12月,我局通过省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监管信息系统,随机抽取企业143家次实施“双随机”日常监管,其中一般排污单位140家次,重点排污单位3家次,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472人次,实行污染源日常监管548家次。重点检查企业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6家次。三是双随机抽查工作公开情况。我局根据全省随机抽查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并将2017年四个季度的抽查情况分4批次共143家次企业的查处结果在网上专栏进行公开,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我局还加强对各科室和下属单位风险点排查。我局给每位干部职工都制作了个人廉政风险点及自我防控措施岗位牌,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针对存在慢作为的问题
1.对市的重点项目跟踪督促不到位,工作不积极、不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对市的重点项目跟踪督促力度。一是积极配合市农业局加强对禁养、禁建区畜禽养殖场整治问题的督导,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据市农业局数据,全市禁养区共有畜禽养殖场177家,禁建区共有畜禽养殖场117家。目前,全市累计关闭禁养区养殖场177家,治理禁建区养殖场117家,提前完成了关闭(搬迁)禁养区养殖场(户)和治理禁建区养殖场(户)的总任务。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我局分别对江城区白沙石河水库进库公路旁陈山岗2家生猪养殖场进行了立案处罚。三是全面排查白沙、双捷周边的畜禽养殖场,并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工作,确保达标排放。
(2)积极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和隔离防护建设工作。我局收悉反馈意见后,马上传达到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求必须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和隔离防护建设工作,要合法合规用好补助资金,加大工作力度和做好跟踪协调,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我市共3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区尤鱼头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物理隔离防护网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项目预算总投资82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0.00万元,其他费用126.00万元,预备费100万元。2017年6月-7月,已委托有资质公司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报告的编制工作,8月15日市政府批示同意拨款开展该项目,9月11日我局向发改部门提交了立项申请,10月25日市发改部门批复同意我局立项,11月9日政府采购部门已审核同意,现正办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手续。2017年3月份,为配合创卫工作,在市区尤鱼头桥西桥头北侧建成了200米物理隔离网示范段。
另外,阳东区、阳春市和阳西县3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完成标志设置和隔离防护工作。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已完成2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标志设置和隔离防护,未完成3个。其中,阳东区8个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阳春市14个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完成标志设置和隔离防护;阳西县已完成2个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还有儒洞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茅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完成建设,已向当地政府申请建设资金;江城区双捷镇饮用水源保护项目与漠阳江捷西干流治理建设项目有冲突,故未能按期正常施工,需待漠阳江捷西干流治理建设项目完工后才能动工建设。
2.对机关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存在慢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会议,加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2017年7月31日,我局印发了《阳江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要求;8月17日,召开了纪律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提出工作部署要求;9月28日,我局第二次召开市环保局机关作风建设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关于阳春市汇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阳春市合水镇合联塑料厂环境污染问题问责情况的市纪委明察暗访实录片,要求全市环保工作人员汲取教训,守住底线;2018年1月3日,召开了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为官不为情况报告》。此外,为加强作风纪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十九大代表风采》《榜样2》专题片和家风家训题材廉政电影《冼夫人之浩气英风》。
(2)强化监督管理,开展明察暗访活动。针对干部有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现象,我局于2017年共组织了5次明察暗访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结合201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此外,还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明确要求局机关纪委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3)积极发挥工青妇和党支部作用,增强组织凝聚力。针对有干部不够担当的问题,我局加强了人员配置,充实力量,有力提高了干部的积极性。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团队意识,激励他们勇于担当,我局通过工会、共青团、妇委、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一些活动,如2017年5月4日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七一”期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生态考察;12月25日,组织部分干部到中共阳江县委旧址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课教育活动,重温入党誓词;12月28日,组织开展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全市环保系统体育运动会。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集中整改工作告一段落,继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继续在组织领导、督促检查、查漏补缺和攻坚克难上下功夫,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深入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政治立身这个根本,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基层调研,把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扎扎实实做好打基础、利长远、促发展的工作,用心用情、提质提速推进我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强化党的建设,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从领导班子做起,率先垂范、真抓实干,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作用,抓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持之以恒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坚持做好明察暗访工作,加大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指导和督办问责力度,督促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切实履行好党建责任,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长抓长管。
(三)持续抓好整改,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发扬“钉钉子”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对在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对正在推进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要求,跟踪督查,善始善终,确保所有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美阳江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号码:0662-3360093;邮政地址:阳江市江城区西平路80号;邮政编码:529500;电子邮箱:yjhbj@21cn.com。
中共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8年3月13日